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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程爆破协会第三届十三次理事长办公会议会议纪要

2017-12-02

辽宁省工程爆破协会

第三届十三次理事长办公会议

(2017年11月30日)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民政厅关于社团组织(行业协会)换届工作的相关要求,辽宁省工程爆破协会于2017年11月27日8时30分,在沈阳健晖君悦酒店召开了第三届十三次理事长办公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正、副理事长、秘书长、监事长共23人。会议主要议题有两项:一是参照《辽宁省直接登记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审议修改协会章程;二是讨论推荐第四届理事会负责人。李成星代秘书长主持会议。

杨旭升理事长认真介绍依据《辽宁省直接登记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修改后的协会章程,重点说明了下届理事会取消常务理事会的原由,与会领导以插话形式提出建议与修改意见,由于《示范文本》在结构、条款、表述等方面都有严格要求与限制,因此,与会领导对新修订的协会章程表示赞同。

在讨论推荐第四届理事会负责人时,杨旭升理事长首先表明不再担任下届协会理事长的态度;同时,重点介绍了换届期间替换理事长、副理事长候选人情况和下届协会新增补的副理事长候选人情况。

会议期间,杨旭升理事长建议与会领导积极行动起来,尽最大努力发展会员单位,从而不断壮大我省工程爆破协会的队伍。

经与会领导审议表决,全部举手通过新修订的《辽宁省工程爆破协会章程(修订稿)》;通过了第四届理事会负责人候选人,并呈报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

 

 

                                               (谭滨生  根据会议记录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