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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程爆破协会第三届四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

2017-12-02

辽宁省工程爆破协会

第三届四次常务理事会

(2017年11月30日)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民政厅关于社团组织(行业协会)换届工作的相关要求,讨论审议辽宁省工程爆破协会第三届十三次理事长办公会议所提交的议题,辽宁省工程爆破协会于2017年11月27日9时50分,在沈阳健晖君悦酒店召开了第三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议。应到常务理事75人,实到54人,符合章程规定。会议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传达省民政厅关于行业协会换届工作有关要求;二是讨论修订并审议《辽宁省工程爆破协会章程(修订稿)》;三是审议讨论第四届理事会负责人候选人。四是研究确定换届工作具体事宜。李成星代秘书长主持会议。

审议修改协会章程时,杨旭升理事长将依据《辽宁省直接登记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修订后的协会章程(修订稿)逐条逐款进行宣读,与会人员以插话形式提出建议或修改意见。特别是在介绍章程中取消常务理事会原由时,杨旭升理事长从协会会员单位的确认和界定、理事的推选,到协会负责人产生的程序,认真解读了《辽宁省直接登记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从而打消了与会常务理事的顾虑。同时,杨理事长承诺,将拥护和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的常务理事尽量调整到协会专家委员会,以储备行业专家和骨干力量。

在推荐介绍第四届理事会负责人候选人时,杨理事长重点介绍了下届理事会新增补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人选候选人和替换的副理事长人选候选人。

讨论期间,李晓杰副理事长推荐大连理工大学闫鸿浩任下届协会副理事长,王小红任协会监事会监事。

最后,会议确定2017年12月11日在辽宁大厦召开辽宁省工程爆破协会第四次会员大会。

经与会人员审议表决,全部举手通过。


                                                                  (谭滨生 根据记录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