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辽宁省工程爆破协会
第四届二次理事会暨第四届学术交流会的通知
省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咨询委主任、副主任,监事会成员,全体理事:
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经研究,定于2019年1月13日在沈阳召开辽宁省工程爆破协会第四届二次理事会暨第四届学术交流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作2018年度工作报告;
2、作2018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3、作2018年度咨询工作报告;
4、作2018年度监事工作报告;
5、传达协会2019年工作要点;
6、省公安厅领导讲话;
7、审议年度各项工作报告;
8、审议协会有关人事调整意见;
9、开展协会第四届学术交流。
二、参会人员:理事长、副理事长,咨询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监事会全体成员,秘书长,全体理事,部分论文作者。
三、会议地点:沈阳丽都索菲特酒店。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
四、会议召开和报到时间:
1、理事会之前,先召开理事长办公会(预备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咨询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监事长、副监事长于1月12日下午2:00前报到,下午3:00召开理事长办公会。
2、理事会召开时间定于2019年1月13日8:30。除参加理事长办公会的人员外,其他理事于1月12日下午5:00前报到。
五、联系方式:
1、沈阳丽都索菲特酒店 电话:024-23188888
2、协会联系人:李 丹 电话:13840149122
张继荣:电话:13940017150
于 泽:电话:18341902614
六、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其它事项:
1.请全体与会人员准时参会,因故不能参会的,请单位书面委托本单位一名代表参会。
2.请与会人员务必携带身份证。
3.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2019年1月7日前电话(李丹:13840149122微信同步)或邮箱(1076592878@qq.com)报协会秘书处。
辽宁省工程爆破协会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