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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业人员培训现状及改进探讨

2020-12-28

 代  晋1 杨旭升2梁秋祥2朱立文3

(1. 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辽宁 沈阳  1100322. 中国人民解放军32395部队,辽宁 沈阳  110162 3. 辽宁省工程爆破协会,辽宁 沈阳  110179)

 

摘  要通过几年来参加爆破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的实践,了解到目前培训、考核工作现状,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爆破从业人员培训方式大同小异,普遍存在培训目的不明确、认识不清和课时及培训内容削减等问题,为更好贯彻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关于爆破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的要求,保证培训效果,最大程度提高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并针对性提出多样化培训方法。

关键词爆破;作业人员;培训

 

 

根据爆破作业人员在爆破工作中的作用和职责范围,爆破作业人员主要分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1]。爆破作业人员是爆破作业一线的直接操作者、监督者和实施者,全面规范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并切实加强日常安全监督管理,是全面提高爆破作业人员法律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杜绝违章作业、强化安全监管,从根本上防范民用爆炸物品流失社会、预防爆破事故的源头性举措,也是进一步强化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升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爆破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2]

培训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3]规定: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作业。公安部《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4]GA53-2015)对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做了具体规定:初次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参加不少于240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初次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应参加不少于72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4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2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规范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加强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公治[2013]669号)对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做出了更明确的要求:爆破作业单位是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的责任主体,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要督促爆破作业单位将爆破作业人员培训纳入本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加大经费保障投入,狠抓培训工作落实。省级公安机关要重点培养、认定一批工作负责、精通管理、熟悉业务的培训师资队伍,进一步规范培训教材、内容和流程,确保培训质量。爆破作业单位应当自行或委托专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进行爆破作业人员培训,组织省级公安机关认定的培训师资授课,建立爆破作业人员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学时等情况,强化爆破作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严禁聘用无《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培训工作现状

我国对民用爆炸物品和作业人员的管理经历了从单纯的监管到动态管控的过程,随着法规条例的逐步健全和完善,管理方法更科学、手段更规范、效果更显著[5]。可以说其管理方式到达了国际先进水平,各级公安机关为之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特别是在爆破作业人员继续教育资质考核等方面相继出台了严格的规定,为爆破行业的安全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在少数地区,爆破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还存在不足,亟待调整和改革。

培训工作看似简单,实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公安管理部门、爆破作业单位、师资力量、培训时机、培训场地、培训方式和培训费用等多方面因素。爆破作业单位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与企业生产、突发性情况及师资配备相互制约、环环相扣,任一环节出情况,都会影响培训计划的如期实施。往往是年初的计划拖到年底,为完成要求匆忙培训,课时削减、内容削减、经费削减,临时确定的培训师备课时间短,课程设置没有针对性,往往是一本教材几天课,一个课件年年说,老师辛苦学员累,安全技能没掌握,年复一年,培训任务成了管理部门的累赘、爆破企业的负担、作业人员的包袱。从培训情况看,对于新上岗的爆破作业人员培训情况略好于年度培训情况,各部门对新上岗人员的培训相对比较重视,基本能保证培训时间,完成培训内容,考核合格率较高,但通过考核的新上岗人员的动手能力还较差,对民用爆炸物品的识别、安全使用方法和操作技能仍有较大的上升空间,对复训人员培训一般重视不够,重形式轻效果,重理论轻实际,不论油田还是井下,培训针对性不强,想学的学不到,基础理论年年唠,新材料、新知识、新工艺学不会,达不到提高安全法律意识和作业技能的目的。从培训方式上来看,爆破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离开岗位集中参与学习培训,以往采取传统面授培训的方式进行,企业、个人需负担交通、住宿、饮食、培训等相关培训费用,继续教育培训又必须每年进行,所以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费用居高不下,对企业及个人都是不小的负担。

存在问题

总结爆破作业人员培训的现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3.1 安全意识不强

思想意识决定工作态度,在与学员的交流中,部分学员对安全管理的理解还仅限于个人的安全,在培训和工作中普遍存在侥幸心里,思想麻木、纪律涣散,培训机构课程内容枯燥乏味,没有吸引力,管理部门监管不严、粗暴执法,这些现象都暴露出安全意识淡漠的问题。爆破行业是高危行业,所有爆破作业人员应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6],充分认识爆破行业的特殊性,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事故和轰动性的涉爆案件,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引起社会动荡和心理恐慌。因此,在工作的全过程要严格遵守法规和条例,不给不法分子留有可乘之机,杜绝一切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线是生命线,对于管理者是业绩,对企业是效益,而对所有爆破作业人员则是家庭幸福。

3.2 培训目的不明确

增强法律观念、强化安全意识、提高专业技能是爆破作业人员培训的主要目的。法律观念和安全意识是前提,专业技能是根本。在培训的全过程中,都应始终不渝地把握培训的方向,在师资选择、培训内容设置和培训时间上确保达到培训目的。各地区的培训工作往往偏离了培训初衷,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以通过考核获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或以通过年审为目的,一切为了考试。在培训内容片面注重专业技能的培训,轻视法律法规和安全意识的教育和培养,使培训工作成了无本之木,造成大多数爆破作业人员不知法、不懂法,在工作中图效益追利润,怎么方便怎么干,置法律于不顾,安全意识不强,培训成效不显著。

3.3 课程设计不合理

课程设计不合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培训内容不全面。爆破作业人员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等三部分,通过三个部分的培训,才能达到增强安全法律意识、提高安全作业技能的培训目的,三者相辅相成,绝不能偏废。二是课时分配不合理,以新上岗的爆破作业人员72学时的培训为例,一般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学时不超过2学时甚至更少,从形式上造成岗位技能重于安全的错觉。三是重理论轻实践,多数新训学员没见过炸药、雷管等民用爆炸物品,更不用说使用了。基础理论学习以后,如果再增加一些爆炸物品识别和使用的培训内容,定会使培训到达事半功倍的培训效果。

3.4 工学矛盾

所谓工学矛盾,就是指工作和学习中存在的矛盾。传统的集中面授培训,会经常出现难以组织的问题,许多领导只注重工作业务,认为工作业务才是硬指标,学习是软指标,不重视培训,经常以工作任务重为由,不安排优秀的爆破作业人员接受教育培训,导致优秀的爆破作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知识没有及时得到更新。如果采取在线培训方式,爆破作业人员可以不受时间的限制,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自主安排学习时间,达到工作和培训两不误的效果。

培训方法的探讨

爆破作业人员培训现状和存在的不足,是探讨培训方法的关注点和切入点,随着作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互联网技术的普遍应用以及爆破器材和爆破技术本身的飞速发展,对爆破作业人员培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7]。可以说培训内容更加广泛、培训方式更加多样,同时对培训的组织和师资要求更高,单一专业已无法满足要求,培训工作应该是管理者、法律工作者和爆破行业专家的共同任务。为培养一支政治合格、法律安全意识强、爆破技术精湛的爆破作业人员队伍,培训工作应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

4.1 建立一支知法律、懂安全、爆破经验丰富的高素质的师资力量

师资是培训效果的决定因素,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省级行业协会应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一线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遴选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行业专家,推荐到省级爆破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经考核审批,确定培训专家库。邀请全国爆破行业知名专家定期轮训,了解国内爆破行业发展的最新动态,结合典型爆破项目学习新理论、新方法和新器材,进一步提高培训师资的能力水平。同时在公安管理部门中培养选拔一批懂业务会管理的干警充实到培训师资中去,将爆破行业管理中发现的法律安全问题和普遍现象、重大事故案件以及辖区危爆形势和安全隐患作为培训内容,结合典型事故案例重点讲解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方面的内容。省级爆破行业协会应加强培训专家的管理,对责任心不强、知识老化、技术平庸的专家及时更新。培训专家受邀单独进行培训的,应提前告知行业协会,说明培训的内容、课时和地区等情况,使省内爆破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4.2 要制定长期培训计划

爆破作业人员能力的提升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爆破作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地域内的工程特点及爆破作业人员现状,制定长期培训计划,如3年或5年规划,可有效避免短期培训的简单重复,系统提高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和爆破作业技能。爆破行业协会应参与培训规划的编制,根据培训地区爆破作业单位的项目特点、安全管理现状,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师资调配。设区的公安管理部门组织培训应通过爆破行业协会聘请培训专家,行业协会应根据培训内容、培训专家的技术专长确定或调配培训师资。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的长期培养,逐步培养一支知法律、懂安全、业务技能精湛的爆破作业人员队伍。

4.3 培训方式多样化改进

随着我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推进,爆破作业人员文化程度和能力素质普遍提高,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几乎遍布日常生活的每个角落,为爆破作业人员培训方式的多样化提供了可能,传统的教学模式受到了严峻挑战,爆破作业人员培训应根据培训内容和培训要求进行多样化培训模式改进。

一是在线教育,随着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特别是从互联网到互联网+,创造了跨时空的生活、工作和学习方式,使获取知识的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教与学可以不受时间、空间和地点条件的限制,知识获取渠道灵活与多样化。通过在线教育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与知识更新是今后爆破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的重要方式。首先,在线培训可安排知名专家在其方便时间制作课程,较为灵活,确保了更为优质的培训资源;其次,在线培训学习不受地点和时间的限制,学员可自主安排学习时间,有效的解决了在职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中的工学矛盾;再次,在线培训费用大幅降低,减轻了爆破作业单位及爆破作业人员的经济负担;最后,爆破作业人员可以通过在线咨询,把学习过程中的疑惑和问题及时地向授课专家交流咨询,更好的理解和掌握知识。同时,爆破作业人员可以通过在线培训学习方式紧跟时代发展趋势及信息化发展步伐。

二是实践课教学,如进行导线连接、导爆管、导爆索连接,炸药火工品识别、起爆体制作,起爆作业等,可有效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趣味性,实现从理性规律到感性认知的逐步提高。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行业安全意识,严肃作业纪律,规范操作程序,杜绝安全隐患和事故。

三是现场教学,如可以组织爆破作业人员到炸药生产厂家和施工现场等,有计划有组织地对炸药生产、施工准备、钻孔作业、装药联网、堵孔、防护、起爆、爆后处理等过程进行现场教学,爆破作业人员通过现场观察、实际操作和教师讲解,对专业技术知识有更一步理解和掌握。

结束语

爆破作业人员培训是全面提高爆破作业人员法律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杜绝违章作业、强化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任务[8]。培训工作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的研发、生产、流通、储存、使用和管理的各个部门,其培训效果符合“水桶效应”,任何部门的懈怠和培训环节疏漏都会对结果造成决定性影响。因此,要求各部门齐抓共管,提高认识,严格管理,补足短板。要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爆破行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全面规范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加强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培训考核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有效防范爆破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谢友廷.爆破作业项目管理中若干问题的探讨[J].法制博览,2018(19):238-239.

[2]  王守伟,许剑,杨君,.工程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模式探讨[J].爆破,2011,28(02):116-118.

[3]  王新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效果分析[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1):133-139.

[4]  闫正斌、汪旭光、亓希国,.《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J].公安部治安管理局,2016,14(04).

[5]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常用执法规范选编》[M].北京:群众出版社,201411:163-165.

[6]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爆破作业技能与安全》[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14:155-159.

[7]  谢斌,屈建文,李必红.爆破作业人员管理及培训考核机制探讨[J].采矿技术,2013,13(05):107-110.

[8]  黄永辉,栾龙发,张智宇,.浅谈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J].安全,2008(12):36-37.